您的位置→读者指南 本页最后修改时间:2008-12-24 9:06:38
::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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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本校借书证方法

一、 本校教职工凭校人事处调入证明来我馆办理新借书证。填写读者登记表,交一寸照片2张。
二、 新生凭校学生处或研修部开出名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证。填写读者登记表,交一寸照片2张。
三、 附属单位医师以上人员办证,应有单位人事科证明担保盖章后,每年二次集中送我馆办理。填写读者登记表,交一寸照片2张。
四、 外来讲学、进修、计划外办班等人员办证,须经部、处、系、出具保证人证明后,到我馆办证,填写读者登记表,交一寸照片2张。
五、 旁听生、试读生转正,研究生转博等要学生处或研究生出具证明,到本馆办理换证手续,收 成本费5元。
六、 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报失,经一个月后确实无法找回者,可提出申请,由部门或班主任证明后补办借书证。补证前所借图书必须全部归还。补证收费10元,并交1张照片。
七、 借书证损坏不能使用的,以旧换新收费5元。
八、 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将借书证交还我馆,否则罚款5元。附属单位和外来人员离校如未还清图书则由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保证人负责追还或赔偿。
九、 补证后,老证找到,应将老证及时交图书馆处理,不允许两证同时使用,否则将按章处罚。
十、 有押金的读者,先将所借图书还清后,凭押金收据退款。